服务分类

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

     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卫生部令80号)及地方政府的规定,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公共场所项目,应进行项目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,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。

      公共场所单位申领《卫生许可证》的,或已领取《卫生许可证》的单位需进行扩、改建项目的,必须先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,并按认可的方案施工完毕,通过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,取得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》后,才能办理申领或者变更《卫生许可证》手续。

      服务对象:酒店、宾馆、商场、综合性文化娱乐场所、游泳场所、地铁及其他。

检测标准

检测类型

具体指标

卫生学评价

(集中空调通风系统)

送风中:可吸入颗粒物、细菌总数、真菌总数、β- 溶血性链球菌

风管内表面:积尘量、细菌总数、真菌总数

空调水:嗜肺军团菌

新风:新风量

现场勘察、采样检测、编制卫生学评价报告

卫生学评价

(二次供水水箱系统)

市政水、水箱水、末梢水:细菌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耐热大肠菌群,色度,浑浊度、肉眼可见物、臭和味、PH、游离氯、铁、锰、铅、氨、高锰酸盐指数

现场勘察、采样检测、编制卫生学评价报告

工程项目

(室内空气质量)

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氨、TVOC、氡

现场勘察、采样检测、编制检测报告、上传备案平台完成验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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